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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河峡谷漂流旅游遭不公待遇 始作俑者遭调离

发布于:2023-08-01 被浏览:682次

2023年5月30日,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发布公告,吴振宇当选该县县长。一周后,吴振宇到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调研称:“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和答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齐心协力促进企业发展。”讽刺的是,吴振宇自2016年起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担任县长长达七年,后期频遭多家民营企业实名举报,指其发起多起“官告民”诉讼向民企要钱,以此压榨民营企业,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在他被调离以后,举报仍然不断。

岫岩满族自治县关于吴振宇当选的官方公告。

01“政府对红河公司的不公诉讼金额达到了1亿元”

今年3月上旬,笔者发布的文章《“官告民”拉锯6年,“北方第一漂”陷入生死困境》,对辽宁清原红河峡谷漂流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公司”)遭遇了县政府“官告民”,追讨8000多万元债权的前因后果,作了详细披露。60岁的红河公司董事长杨德全称,政府欠企业的巨额债务不但不偿还,反而提起诉讼追讨所谓债权。“这是吴振宇领导的清原县政府发起的恶意虚 假诉讼!”5月初,知情人告知笔者:受多方面影响,吴振宇在任期未满、未到换届时的情况下,已被调离清原县,调到了抚顺以外的鞍山岫岩,担任代县长。在吴振宇被调离清原县后,杨德全继续向辽宁省纪委监委及督导组举报这位前任县长种种劣迹要“杀死企业”的问题。杨德全告诉笔者:清原县政府还有一宗对其公司提起的金额1290万的“不公诉讼”。

“北方第一漂”辽宁清原红河峡谷漂流。受访者供图

杨德全称,2011年春节后,时任常务副县长杨军、财政局局长李猛、城建局局长赵大地受时任县长金辉委托,在县宾馆约见他,称县政府要实现“税收任务开门红”,要求红河公司配合县政府“转税”。让红河公司把县政府消除安全隐患改建、新建、扩建旅游基础设施所涉及的占地面积统计一下,县政府先出资给红河公司,以红河公司名义帮助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契税。

同年6月27日,清原县财政局资金收付中心工商银行账户转给红河公司农行账户1290万元,代县政府转税。

当天,红河公司按照县政府转税的需求,向地税局虚报了《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12237694.35元)、《契税纳税申报表》(683152.44元)。地税局给红河公司开具1张契税683152.44元的《税收通用缴款书》、1张耕地占用税12237694.35元的《税收通用缴款书》。

红河公司于6月28日收到该1290万元转税款,当天,代县政府缴纳通往漂流区4.8公里道路拓宽占地、双长线公路改建占地、旅游基础设施自驾游停车场新建堆放弃土占地、新建自驾游停车场供水打井占地、虚征三十道河村占地的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按照《税收通用缴款书》上的金额将转税款分2笔转账至国库清原县支库缴税,合计1292.08万元。

“红河公司与县政府(旅游局)不存在借贷关系,但是旅游局要求红河公司给其出具了一张《收款收据》,标记‘借款’字样。”杨德全称,根据证据显示,县政府为平1290万元“往来借款”账目,财政局于当年10月8日出具了虚 假的《关于红河漂流公司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情况说明》,称还需要向红河漂流景区投入1290万元,用于改造建设工程。时任常务副县长杨军在该《情况说明》上进行了批示。

10月25日,清原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红河峡谷中心停车场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称:依据县政府与红河公司签订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协议书”拨付你单位中心景区停车场建设专项经费3256.6406万元,请专款专用。此项经费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财政局出具的《说明》证明,通知中所称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协议书的签订是为了应对检查。

杨德全称,红河公司《预收账款——县财政收付中心明细账》证明3256.6406万元包括了转税的1290万元。证明县政府自认1290万元是拨付红河公司的“停车场建设专项经费”不是借款。

“后来,我公司配合政府完善了所有剩下的虚 假手续。红河公司与县政府、旅游局之间不存在1290万元借款事实,也不存县政府向红河公司停车场投资的事实,纯粹是为了‘做账’。”杨德全说,“吴振宇担任县长后,把前届县政府以停车场投资名义核销的1290万元转税款,捏造成红河公司的借款,于2018年8月23日向法院提起虚 假诉讼,要求红河公司偿还‘借款’。

”清原法院于2020年3月28日做出判决,认定该1290万元是红河公司向县政府的借款。抚顺中院于同年10月20日做出裁决,维持原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裁定:驳回红河公司再审申请。

“也就是说,清原县政府对红河公司的恶意虚 假诉讼,总的金额达到了1亿元之多。”对此,杨德全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涉嫌虚 假诉讼的清原县政府、原县长吴振宇立案侦查。

02“毛地交付还霸王硬上弓,明星企业濒临破产”

自诉被吴振宇领导的清原县政府坑害的民营企业,远非红河公司一家。清原县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就称,“从2017年清原县政府起诉该公司至今,原本的明星企业现在濒临破产。

”清原县政府与四方公司之间涉及三个案子,分别如下:

一、清原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四方公司合同纠纷案。

清原县国资办于2017年9月19日提起诉讼,请求清原县法院判令四方公司偿还欠款2849万元或者给付同等价值的房屋。

国资办诉称:四方公司在清原县清原镇开发“旭晨家园”楼盘过程中,共计欠缴清原县政府相关费用4733.73万元。2015年2月3日国资办代表县政府与四方公司签订了《抵顶房屋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四方公司提供房源抵顶所拖欠的政府相关费用4733.73万元。协议签订后,四方公司陆续支付部分欠款,尚欠3120.89万元。

四方公司负责人称,事实情况是清原县国资办所代表的清原县政府滥用职权,强行与企业签订违法违规合同,给四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达9113万元,其中2411.8万元四方公司已提起行政诉讼,诉求清原县政府偿还四方公司。抚顺中院已正式立案,剩余6701万元陆续诉讼。因此,四方公司不欠清原县国资办任何款项。

国资办还向清原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对四方公司名下吉林省东丰县枫林小区(592套)价值2849万元的房产进行查封。清原法院裁定:查封四方公司名下价值2849万元的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清原法院做出的“(2017)辽0423民初1841号”判决内容为:被告四方公司给付原告土地出让金635.29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1431.44万元。

清原满族自治县法院。刘虎 摄

二、清原县政府、清原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与四方公司签订《土地整理协议》违法并偿还案。

由新宾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四方公司败诉。四方公司提起上诉后,抚顺中院判决:撤销原判,确认被上诉人清原县房屋土地整理中心与上诉人四方公司签订的《土地整理协议》违法。

“案涉《土地整理协议》虽然从名称上看是协议书,但实质性质是为弥补县政府责令县国土资源局‘毛地’上市违法行为的无法收拾的后果,而单方面作出并强令四方公司接受的行政决定。”

四方公司负责人称,该协议表面上是房屋土地征收中心签订的,实际上是清原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指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具体签订的。“该协议根本没有与四方公司进行协商,是清原县政府制定后强令四方公司签订的。”

三、清原县自然资源局与四方公司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

清原县自然资源局(原清原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4月3日向抚顺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四方公司缴纳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635.29万元及土地出让金违约金6841.87303万元,共计6841.87303万元。

抚顺中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欠缴土地出让金635.29万元及利息。四方公司不服判决,向辽宁高院提起上诉。辽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抚顺中院重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欠缴土地出让金266.29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主张被告给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四方公司负责人称,此案的实际情况是原告以清原锅炉厂D5地块“毛地”违法上市,原、被告于2013年6月24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原告应于当年7月30日前将“净地”交付给被告,被告于当年7月24日前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但原告严重违约,7月24日前出售地块仍为毛地,7月30日前根本没有净地交付。事实上,该地块后期的拆迁大部分为被告实施。为此,被告无法将土地出让金全部交付原告。

“原告声称2013年6月24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12011万元,后又签订补充合同更正原合同中土地出让价款的笔误错误,确认土地出让价款为13511万元。所谓的补充合同是原告违背法律规定,强制要求被告签订的,按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价格,被告非但不欠原告土地出让金,原告还应将被告多交的土地出让金向被告返还。

原告作为一级职能部门自身违法违约在先。

“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重违约,给被告造成巨大损失,反而倒打一耙被告,导致原本在清原县赫赫有名的明星企业——被告单位濒临破产。”

03“威胁举报人删除微博”

清原县椿焕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焕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凤说:“吴振宇破坏营商环境,滥用职权、对信访案件躺平不作为。

”张志凤于2023年2月6日发微博,反映吴振宇及清原自然资源局拖延五年、违法违规认定两处违法建筑属“合法建筑”、不解决企业减少的四分之三土地面积、对上访人全家安装监控及手机定位围追堵截,进行打压。

其反映事项时至今日没有解决。“反而,吴振宇县长还利用手中的特权,威胁恐吓我们必须删除微博,并多次要求我在互联网上发表道歉声明。我们发的微博实事求是,没有半句谎言。是吴振宇县长破坏清原的营商环境,拖延五年,滥用职权认定违法建筑属“合法建筑”造成了企业濒临破产的局面,还逼迫我们向他道歉! ”

“从2017年起至2022年春节前,我们多次找吴振宇县长解决问题,但其明确告知:解决不了,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

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张志凤等人先后七次在国家信访局登记。“每次驻京人员都说:回清原找吴振宇县长解决问题,可吴振宇县长至今不见我们。”

张志凤称,因吴振宇县长故意拖延开会确认主体及滥用职权认定违法建筑属“合法建筑”,造成企业多年不能经营,房产有纠纷无法维修、无法翻建、无法变现,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被诉讼至法院,企业资产即将被拍卖,濒临破产。

“吴振宇县长作为清原县政府最高行政决策者,亲手制造了企业今天的困局。虽然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于2023年3月27日在沈阳召开,但吴振宇县长仍躺平不作为,滥用职权带头破坏营商环境,已经把我们逼上了绝路。”张志凤今年5月还发微博,请求辽宁省纪检监察委书记刘奇凡为其作主,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04“国家重点项目烂尾近20年”

沈阳黎通装饰装修设计中心(以下简称“黎通中心”)称,其也是受害者之一。

抚顺种肉牛繁育场建设项目是国家建设东北优质肉牛优势区域重点良种工程项目,也是清原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抚顺市农业局于2004年7月26日对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进行招标。黎通中心于2004年7月28日进行投标,抚顺市农业局于2004年8月2日举行项目投资招标投标会,经项目招标专家论证和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黎通中心为中标单位。

黎通中心中标后,于2004年8月8日与清原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签订《抚顺种肉牛繁育场扩建项目协议书》。

黎通中心称,其随后积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并按国家批准的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和要求,于2004年8月中旬开始投资建设该工程。经投资人及工程设计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努力,该工程于2005年9月下旬基本建设完毕。

“然而,合作方清原县动监局不予配合,致使工程迟迟未能进入验收程序,造成国家投资和个人投资达1500万元的工程闲置近三年时间,给我们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清原县动监局曾以协议无效、要求解除等理由,拒绝配合验收,但涉案协议被法院判决确定为有效协议。

“这样一个由农业部批准的东北三省优质肉牛、优势区域、重点良种工程的项目,怎么能说解除就解除?况且清原县动监局2010年还向清原县政府打报告说沈阳黎通装饰装修设计中心花了多少,怎么吴振宇一来就说我们什么钱也没有花,全违约了,天理何在?

清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内,一份关于营商环境治理巡察的公告。刘虎 摄

鉴于此,黎通中心向辽宁省监委第四巡视组控告称:清原县动监局不履行合作义务,不配合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致使国家和个人投资达2000余万元的企业即便后来被国家验收,却至今未能进入正常生产程序。

黎通中心负责人认为,其遭遇是拜吴振宇所赐,“他在清原当政期间破坏营商环境,不做为、乱做为,干涉司法,授意县动监局不与我公司合作。”

05吴振宇县长本人回应

针对以上四项举报内容,以及其本人对调离清原县有什么看法,笔者于6月25日去信吴振宇,请其予以置评。吴振宇对笔者回复了三句话,均以感叹号结束。他说:“这几件事都有各级法院依法判决!中立的人民法院已有了最终判断!法院判决胜于雄辩!”

转载:中国旅游行业报